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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编辑:李伯聪     发布时间:2020-08-05  浏览:

各系,各教研室: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1.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学校科研处补充通知中附件一所示,卫生管理学院限额1项。

 2.杰出青年项目:实行非限额申报。

 二、申报限制

 详细申报限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以及面上项目指南、杰青项目指南请查看《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2、3)。

 原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87.html

 四、伦理审查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审查意见证明。

 1.涉及人的伦理:申请人于2020年8月12日前报送伦理审查材料(附件4)电子版到邮箱1217132660@qq.com

 2.涉及动物的伦理:申请人于2020年8月12日前报送审查材料电子版(附件5)到邮箱1217132660@qq.com,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出具报告等相关问题届时另行通知。

 五、合作协议

 凡是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申请前不需要签订申报合作协议,待立项后再另行通知签订协议。若合作单位要求必须签订合作协议(附件6),请将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申请人签字),于2020年8月13日前报送至B1-503室汇总再统一报送科研处办理签订手续。待项目立项后,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包含具体科目预算)。

 六、博士后申报

 博士后申报面上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申报时无需提供博士后承诺函。

 七、申报流程

 1.即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附件7)及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若有涉及伦理审查)报送至邮箱121713266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由于面上项目限报1项,届时将由学院组织专家遴选后推荐申报。

 3.2020年8月12日起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放填报。申报人请于8月24日10:00前在系统完成填报并提交,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特此通知。  

 

                                                                                     科研办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486 ; 1882504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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