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学术研究 »检查结项

关于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编辑:李伯聪     发布时间:2019-12-08  浏览:

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9年12月到期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范围

预计完成时间在2019年12月之前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等。

如项目已经到达预计完成时间,但无法提交结项材料,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请项目延期,经学校审核、教育厅审批、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后方可延期。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

1.线上填写

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模板文件,上传成果电子版附件后,由系统生成终结报告书PDF文件 。

注:中期检查填入的中期成果可自动带入项目成果,无须重复填写,项目负责人可对其指定是否标志性成果和重新排序。

2.提交纸质版材料

结项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20日前打印提交如下纸质版材料:

(1)在线打印的PDF版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经费决算的财务部门签章须自行前往计财处加盖),符合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附在《终结报告书》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含著作)4套(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阶段性成果分开装订成册);(如最终成果是论文,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如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除了研究报告,还需提供采纳证明);

(3)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复印件各1份;

(二)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

1.线上填写

线上填写同免予鉴定的项目。

2.提交纸质版材料

(1)在线打印的PDF版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经费决算的财务部门签章须自行前往计财处加盖),符合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附在《终结报告书》后装订

(2)五位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

(3)《鉴定意见书(汇总用)》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人文所邮箱;

(4)项目成果原件(含著作)4套;(如最终成果是论文,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如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除了研究报告,还需提供采纳证明);

(5)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复印件各1份;

三、联系方式

各二级单位科研科于12月20日前将符合结项要求的结项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人文所。同时报送附件1-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文所取得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37103486

    邮箱:602889642@qq.com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 附件.rar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