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关于印发医学人文实验中心开放及预约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卫管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
各系,各教研室,各办公室,医学人文实验中心:
《医学人文实验中心开放及预约管理规定》业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医学人文实验中心开放及预约管理规定 
 
医学人文实验中心(下称“实验中心”)是用于开展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应用技能的主要场所,为做好实验中心的开放及预约管理,发挥实验中心的功能、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用于开展专业及公共课程的实验教学,有关老师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课程安排使用实验室。若需要在进度表以外的时间使用实验室开展教学,需向实验中心进行预约,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二、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在满足实验课程教学的同时面向全校师生开放。
(一)师生根据实际需要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预约使用时间,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二)实验室预约申请实行“先到先得”原则,可提前一周预约实验室。
(三)为保证实验室的使用效益最大化,一次预约实验室的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天,若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实验周期超过3天时,需要提出特殊申请,实验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审批
(四)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使用实验室,到期后及时归还实验室,若因实验需要可向实验中心提出续借申请,实验中心基于公平原则优先安排新申请人使用实验室,若无新的申请,则同意续借。
三、寒暑假期间实验室预约使用需由指导老师提出申请,需要在假期前一周集中提出预约申请,一次预约时间最长不超过2周,实验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和协调。
四、实验室原则上只向我校师生开放,若因与校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项目需要使用实验室,需要由我校师生提出申请,并签署安全承诺书;必须有我校师生在场时方可使用实验室,不允许校外人员单独使用实验室;不接受校外单位或个人的预约申请。
五、未经实验中心同意,实验室的固定仪器设备不允许拆装和移动;非便携式的固定仪器设备不得带离实验室使用。
六、需要将便携式仪器设备带离实验室使用,需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并签署安全承诺书;便携式仪器设备一次借用最长时间不超过2周。
七、使用实验室开展实验时,需要做到:
(一)要接受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培训,必须达到熟练使用的水平才能使用,并严格遵守有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定进行使用。
(二)必须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损坏或丢失,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三)要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参加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的安全使用情况和规章制度,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实验中心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使用实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将雨具、食物(包括饮料)带进实验室,不得将垃圾杂物随意丢弃在实验室内。
(五)注意用电安全,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实验室以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利用实验室计算机为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源等电器充电。
(六)实验室使用完毕后要收拾好实验仪器设备,将座椅摆放整齐,关闭实验室所有设备的电源和实验室电源总开关,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八、实验中心的软件加密狗按照《医学人文实验中心软件加密狗借用协议》进行预约申请。
九、医学人文科研活动室按照《医学人文科研活动室管理办法》进行预约申请。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