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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校院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广医大发【2015】118号)、《广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20】16号)等文件规定,综合办拟组织一次固定资产调拨(划转)工作。现将固定资产调拨(划转)工作说明和通知如下:
1. 固定资产调拨,即在协商互愿的原则下,将在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办理调拨手续的过程。
2. 固定资产的调拨(划转),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3. 调拨手续完成后,资产管理科才能在市财局建立的系统更改有关账目。
4. 调拨手续由现固定资产持有人发起并完成。调拨过程中须保证固定资产实物交给接收人。
5. 现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和《固定资产清单-卫管马院》(另发邮箱和学校OA传阅)上传,请需要办理调拨手续的老师,按程序报批。填写好要调拨资产的信息后,将《固定资产调拨表》电子版发送至gy37103516@126.com 。纸质版完成调出人和调入人签名栏手续后,统一交钱老师。钱老师报学院领导审批后到后勤资产管理科办理系统更改账目事宜。
6. 固定资产调拨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固定资产调出人、调入人、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存档。
7. 此次固定资产调拨表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
特此通知。
综合办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方式:37103516)